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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平效率角度谈“共同富裕”

发布:尤德才2023-05-22 条评论 条浏览分类: 互相交流

厦门   尤德才
 
        中共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的方式实现“共同富裕”的计划,备受关注。但不管N次分配、或共同富裕,还是少数人先富起来,都是在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解决公平与效率之间矛盾是每个社会不能回避的难题,始终是人们争论的主题,常被称作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英国曾以自己“高福利国家”而自豪,它确实向公平迈出一大步,但过高福利可能造成国民超前消费、长期养尊处优,缺乏勤劳精神等,容易造成像希腊和欧债危机的经济低增长;亚当·斯密提倡市场经济激发了效率,发展“个性”并没错,实行“自由竞争”而国富。错在过分提倡“自由竞争”加大贫富差距而加深和激发社会矛盾;计划经济想保证公平,却难激发效率,最终结果往往全民不富裕;达尔文讲“进化”也没错,“优胜劣败”而强国。错在过份倡优胜劣败之说,以强权为公理,而防害他国他人,种下战争、混乱和内耗之祸根。
 
        从某个角度看,公平更多属于社会政治和道德层面,效率更多属于经济层面的问题。解决经济与社会政治道德关系、解决政府与市场的矛盾、集权与分权的矛盾,人治与法治的矛盾,最终仍是解决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譬如,从美国医改的过程来看,往往是公平缺失时便强调政府的责任,而效率缺失时便强调市场的责任,陷入了一种“政府-市场”循环往复的怪圈。又如垄断虽有效率,但权力和经济不公平,最终也会因权力不受约束产生不公和腐败,从长远看,也难以为继。如何破解这道世纪难题是人类一大难事。
 
       我以为,公平与效率并不是两个问题,而是一个问题的两方面。即效率中有公平,公平中有效率;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公平与效率在特定条件可以互相转化,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 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目标均有价值,谁都没有处于绝对优先地位,应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人们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客观因素,与进俱进来决定谁优先问题。社会如果单纯追求某一方面,把它推向极端,都会使它向自己的反面转化,都会“南其辕而北其辙”。
 
       改革开放以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先让少数人富起来,深圳改革最初打出的口号就是“时间就是生命、效率就是金钱”。扭转改革之前没有效率的大锅饭“懒惰”精神、扼杀人们创造的积极性,不讲效率的假公平。我们经历所谓第一次分配是由市场按照效率原则进行的分配,第二次分配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通过税收、社会保障支出等这一收一支所进行的再分配。即改革开放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增强国力,如今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今日的辉煌。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结构出现了明显变动,利益格局出现了巨大调整,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越来越受到挑战。表现在改革成果却并没有让全社会得到“公平”的享受,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出现钱权交易,官商勾结,潜规则盛行于社会,“拜金主义”思潮泛滥,职业道德等道德沦丧,环境污染等问题;尤其住房、教育、医疗、养老这“四座大山”让贫弱阶层喘不过气来,导致政府信用下降,“仇富”甚至发展到“仇官”。出现失落、愤恨、偏执、消极和敌视等现象。这些往往会成为愤世嫉俗,激进主义以及离经叛道的主要根源,也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忧。
 
       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实际上是分配不公、权利不公、规则不公、教育不公、社会保障不公等等,于是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最终就会逐渐就形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影响到经济持续发展。效率原则逐渐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
 
       即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于是,社会就会提出公平优先,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一些拉美国家出现的社会危机证明这点。
 
       日本成为经济大国奥秘之一,就是早期实行公平优先,效率兼顾的方针。表现在把儒家思想“以和为贵”作为经营思想管理的指导思想,实行“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工会、禀议决策制等所谓日本企业管理成功四,大支柱。日本人的伦理观的本质之一是“互相互让”,从而使日本企业职工爱公司如家,为公司发展而全力工作。企业具有很强的活力,持续、稳定提高生产率,经济快速发展,堪称世界企业管理最高成就的象征之一。日本是贫富差距最小的发达国家之一。
 
       即:公平中有效率,只有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公平往往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公平就是效率,公平促进效率。
 
       但如果一味追求经济上“公平”,抑富济贫,搞平均主义。这样貌似均贫富公平,势必损伤人们追求“效率”的积极性,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所谓“公平”。出现“吃大锅饭”心理,杀富济贫,养懒汉,福利主义,反而不利于人的潜能和积极性发挥。最终造成从人格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基本权利平等、机会均等,走向结果平等、待遇平等的“公平”异化。
 
       这时,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公平原则不但不再能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反而造成一种普遍消极的社会心理,阻碍人们创造财富能力,影响效率和经济发展。
 
       今天,我们提倡共同富裕,进行第三次分配是立足分好“增量”蛋糕的共同富裕。如用道德信仰感召人们慈善捐赠,欧美富裕阶层已善于从事慈善,扶助弱势群体,积善积德。这有助于减少推倒重来的几率,富人财富也能得到更好保护;同时,建立尽可能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合理税收支出进行第三分配。用全社会的力量承担起让弱势群体有尊严的生活,如实行“最低生活的保障”等等。并获取再次进入市场竞争的条件和能力的责任。不能搞“劫富济贫”,更不是“杀富济贫”。富人精英只要是合法所得,仍应该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社会才可能健康和谐发展。
 
       否则,即使我们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等些,但在达到某种程度后,我们蛋糕的规模就会变小,出现贫穷饥荒。结果,各组织和个人为分割这一小块“蛋糕”的纠纷便显白热化。一旦社会出现利益的冲突,也就会出现不公平。最终将既得不到公平,也得不到自由和效率,“均富”往往以“均贫”收场,甚至导致社会政治经济危机。
 
       也就是说,劫富不能济贫,最终往往是共同贫穷。劫富不仅是挫伤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而且蔑视人的智力和侵犯人的权力。因为,能有效利用“有效劳动”和智力创造财富,能让资源最有效配置的,就是管理者,而在市场经济中,最直接的管理者就是企业家。这就是令亚当·斯密在《国富论》惊叹的“看不见的手”,也是安·兰德所推崇的“自私的美德”。强制干预和压制民营经济会挫伤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无异于杀鸡取卵。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往往构成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部份。在实际生活中,它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价值选择,其选择结果,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心理、观念、举止,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策目标乃至管理方式,国家兴衰。一个国家可能在积贫积弱的情况下走向强盛,也有可能在国力强盛的情况下走向崩溃。
 
        隋唐历史上,隋王朝的富强可谓前无古人。唐朝花费了百年时间,历经了太宗、高宗、武则天等,直到唐玄宗“开元盛世”才重新超越。但隋朝富强(“效率”)并未给隋朝带来长治久安,只享国38年。而对于“公平”的追求,却使得满目疮痍的唐朝在唐太宗李世民的统治下走向稳定和富强。唐太宗是以“公平”使人民看到希望,他的爱民,他的纳谏气度,他对人才的爱护,对司法的审慎,无非都是强化人民知道他与他们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所谓唐太宗的“贞观之治”,就是以公平促进效率,达到公平与效率的和谐。而不是像隋炀帝那样倚仗强盛国力肆意妄为,公平效率不和谐而亡国。
 
        当然,追求“公平”不能寄希望唐太宗这样的明君,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唐太宗晚年昏庸说到底还是无法摆脱人治的特点,我们要与时俱进。当今社会,还没找到比民主法治体制更具有自我修复、自我控制、自我新陈代谢、自我调节的免疫力祛病功能和机制,更能兼顾和调和公平和效率之间矛盾。也是是解决社会经济、政治道德和解决各种利益纷争等问题最佳的社会管理体制,才是较为可靠的。历史上,西汉末年史称“王莽改制”,王莽曾大搞“五均赊贷”,最后失败,因为当官员权力不受制衡后,官员会将民间财产纳入囊中。 
 
        为此,在社会决策中,重要的是与时俱进,用发展和辩证眼光,立足于国情。一个社会既讲效率,又能维持公平是最为理想的,但是如果发生矛盾呢?最佳途径是进行调和兼顾,使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由“矛盾而统一”。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提高。一个持久有效率的和谐社会,其资源配置、管理体制应是合理公正的,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由此可见,讲公平、讲共同富裕,不能没有效率、没有市场、没有私营企业、没有法治。牺牲了效率就无法将蛋糕做大,各组织和个人为分割这一小块“蛋糕”的纠纷便显白热化。一旦社会出现利益的冲突,也就会出现不公平,不能共同富裕。只有健全民主法治体制,才能兼顾和调和公平和效率之间矛盾,解决借公平、借共同富裕为名搞剥夺国民权益有理,借效率为名搞剥削国民财富有理,影响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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