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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的内涵、特征和功能探索

发布:尤德才2023-05-23 条评论 条浏览分类: 互相交流

      我以为,国企改革最致命软肋是理论滞后实践,尤其是“产权”理论不完善。因为,经营管理体制受制于产权归属问题,涉及到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行为、企业的领导人任命制度、用工制度、员工的心理认同和感受、税收分配、福利和公益性等现代企业制度内容。
 
      现代企业理论是由荣获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英国人科斯(企业的主流契约理论之先河由科斯开辟),之后又由伯尔勒和米恩斯、施蒂格勒、罗斯、张无常、杨小凯和黄有光以及其他学者加以拓展和发展的。其理论主要基于私有产权、市场经济环境的前提下进行讨论问题。其中,“两权分离”理论是1932年由伯尔勒和米恩斯提出的现代大公司的股票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的理论。
 
      现代企业理论是有问题,问题在于现代企业理论缺乏对所有权进一步研究,公司企业同样受到社会政治体制、意识形态、道德伦理、历史文化的影响。特别对国有企业影响更是不容忽视。尤其,“两权分离”理论是一个误导人的概念,对国企改革危害不容忽视。
 
      破解国企改革僵局,核心关键是进一步完善产权理论。否则,理念含糊,朝夕令攻,政策进退反复,国企改革早已错过了最好时机,错过了很多好的改革机会。
 
      本人在1989年初说:“国营企业可能会倒闭”,不少人说我头脑有问题。当时没听说国企倒闭之事。为证明国企可能倒闭,不是胡言乱语,写了约20篇有关国企问题文章,这是其中的一篇。望网友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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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 名】当代思潮 【出版日期】1993 【期 号】第2期。 
         
“所有权的内涵、特征和功能探索”一文
 
厦门  尤德才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诸如承包制、股份制等两权分离经营管理方式,把本来存在于公有制内部、长期以来被简单化,甚至窒息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关系加以展开,从而增强了杜会经济活力。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生产力的提高。生产关系的变化,两权分离理论滞后于实践的状况越来越明显,两权经营管理的方式越来越适应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主要表现:第一。完全分离,所有权则不能体现,适当分离又没有标准,搞来搞去仍是政企不分。即使两权分离的指导原则正确,又通过什么形式才能实现“两权分离”呢?第二,在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两权分离会削弱国营企业广大劳动者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决策权和有效监督,企业的劳动者不能从切身生活中感到自己是生产和生产资料约主人,产生雇佣观念.公有财产也逐渐变成“无主”财产,阻碍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挥。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本人认为主要是对“所有权”狭窄理解所造成的。
 
       所有权的内涵
 
       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和特征,是指全体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的一种公有制形式,正是这和所有制形式和以这种形式为主导的所有制结构.才严格区分了资本主义和社会生义两大社会形态。要保证全民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全民使用、全民受益,社会主义公民必须享有广泛的社会政治经济等权利。只有这样,所有者(全民〕的权益才不会被无偿占有和控制。因为全民企业不象私有制企业那样自有自营,或自有他营管理方式,而是一种非自有非他营的经营管理方式。在社会化大生产领域中,由于少数个人难以占有不可分割的全民生产资料,它必然涉及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个人与攻府之间、企业与国家(全民)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等各种利益土体之间的矛盾。如果所有者(全民)不享有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各种权力,是很难解决好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的。这个问题常被人们忽视。全民生产资料所有权,不仅包括经营权,也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权力,所有者对经营活动是要有直接或间接干涉的权力。这样才能保障所有者的权益不被无偿占有和控制。因此,本人认为:所有权是建立在特定的所有制基础上,所有者为保障生产资料不被无偿占有和控制所需要的各种权利的聚合体,是反映所有者意志的权益分配关系。
 
       所有权的主要特征
 
      1.所有权虽然是无体的,但不能存在于真空,有所有权必有所有者,所有者必有所有权。
 
      2.所有权的所在是静态,其行使是动态的,所有者和行使所有权者如果不是同一的,则行使所有权者应按所有者意志来行事。所有者是主人,行使所有权者是佣人。在全民所有制中,行使所有权的人须在所有者(全民)共同意志容许下,有条件地支配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有条件地支配劳动力、劳动过程和劳动所得等,对所有者负责,是人民的公仆。
 
      3.所有权是所有者保障财产所需要的各种权利的聚合体,这些权力不是机械地相加的总和。而是相互联系的。在全民所有制中,所有权是全体人民意志融合的统一体,不是许多个别意志机械地相加的总和,是不能分割的。
 
      4.所有权部分转让,所有权就受损,所有权全部转让,所有者便不是主人,等于自我毁灭所有者资格。不过所有权可以委托(委托并不等于丧失)行使,但须出于所有者的自愿和一定程序的授权。在全民所有制中,国家作为人民授权的所有者代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由人民直接或间援参与制定的,代表人民的共同意志,政府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宪法是政府全部权威的根源。政府任何部门和官员涉及全民财产的行为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中找到依据。
 
       所有权的主要功能
 
       1.确定社会制度功能,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基础和特征,正是这种所有制形式和以这种形式为主导的所有制结构,才严格区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大形态。
 
       2.确定最高决定权和最高仲裁权的功能。所有者对生产资料经营管理具有最高的决定权。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一切权利属于全民,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具有最高的仲裁权威。
 
       3.确定劳动者的地位。由于所有者是主人,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广大劳动者在国家事务中当家作主,在全民企业中,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不是雇佣劳动者。
 
       4.确定管理体制的功能。企业经营管理权从属于企业的所有权,不同所有制企业要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作为全民企业实行民主管理体制是由全民所有制这一性质所决定的,不是主观要求。
 
     (本文作者系厦门罐头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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