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08 13:40 凯迪网
作者: 厦门 尤德才
最能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是宪政梦。因为,只有宪政,社会竞争才能在良性、规范的法律中进行,让社会从江湖斗场变成法治社会。防止以强者的意志规范人的行为,做出危害社会行为和人们的安全,改变社会运行规则,给国家民族带来灾难。唯有宪政体制才能引导权力之善和人性之善,国家长治久安。
宪政目的:不用担心什么人当政,什么党执政,宪政和法律都给他划定的权力界限。任何人、任何组织的权力都是有限的,相互制约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代表人民的共同意志,一切国家权力、公民权利都是要以宪法法律为准绳的,宪法是政府和领导人全部权威的根源。民众不可任性,政府和领导人不可任意。才能实现频繁更换国家领导人也不会造成剧烈震荡或出现人亡政息,国泰民安,长治久安。
日本首相换了一个又一个,七年7个首相,而社会也不会出现动荡,人们的日常生活、经济和社会秩序一点不乱;比利时无政府已超过500天,社会秩序仍优于许多国家;近15年来,美国阿拉斯加州塔尔基特纳市在猫市长斯塔布斯的治理下井井有条,说明越成熟的宪政体制,不需要伟大领袖,就算是只猫也可以当市长。而叙利亚暴力不断,总统就是换不了。几千年以来,中国无法走出血腥的改朝换代怪圈就是缺乏宪政体制。
遗憾的是,当下中国社会乱象频生,社会不公不义,官员腐败盛行等等。缺的不是宪法、法律法规,我们法律法规早已成为体系。工商、技监、卫生、公安、检察院、纠风办、有文明办、打假办、纠风办、廉正办、纪检办、法院....,执法部门可能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从辛亥革命至今,中国一直面临着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困境。问题出在那里?
本人认为,从辛亥革命至今,中国一直面临着有宪法而无宪政的困境。一是思想意识问题,二是体制问题。
去年新上任的法国总统奥郎德在首次内阁会议上提议:鉴于国内经济处于危机时期,我愿与全体国民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包括我在内的全体内阁成员一律降薪30%。此举受到广大民众欢迎。但很快接到法国宪法委员会的通碟:下调总统和总理工资的措施不能纳入财政法,即便你贵为一国总统,也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因此,如果你和总理艾罗先生不想违反宪法,就必须取消前颁布的降薪法令,将降下去的工资重新涨回来!。奥郎德接到通碟后,奥朗德尴尬地对总理艾罗说:没想到却违反了宪法,这确实是个严重的教训。赶紧递交一份说明报告给宪法委员会,接受宪法委员会的裁决。
当今世界,和谐富裕发达国家都是宪政体制国家,社会较为和谐,守法意识较强,政府较为廉洁奉公,以及频繁更换国家领导人也不会造成剧烈震荡或出现人亡政息的原因。关键在于这些发达国家长期注重公民教育结果和较为健全的民主体制。在这些发达的国家,在课堂上常有模拟法庭、模拟选举之类,社会上也可耳濡目染。对宪法的学习及民主、法律、人权的基本内涵历来作为公民教育的第一使命来完成。让公民具有社会良知和责任,对人权的理解和对他人的义务和关爱的公民意识,国民素质必定有较强平等、博爱、诚信、法治、人权、宽容妥协等、人文精神、民主素养、守法意识等,使之建立较成熟的民主宪政体制。促使执政者和各政府部门必须倾听民意,重视民意,维护公众的利益。创造出更公正、更民主、更自由、更平等、更持续稳定发展的民主法治社会,从而促进塑造一个较合理和公正的社会秩序。
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公民教育,大多数国民潜意识产生祈盼伟人强人或包青天、主奴意识、清官情结、人治思想等愚民思想。仍然摆脱不了人治社会的统治思维,迷信个人和政党的力量,领袖和党的权威是往往成为最高的行为准则,阻碍健全宪政体制,种下社会混乱隐患。
新中国成立60多年了,违反宪法的事时有发生。但没听说处理过违宪案件,无形中是在破坏宪法权威、践踏宪法尊严。文革中,毛泽东的一张大字报就可以废掉一个依宪法经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文革的特色之一是人治加群治,运动治国。野心家利用所谓群众运动天然合理,大民主的旗号下,幕后操纵,破坏法治,践踏人权,树立呼风唤雨的绝对权威。前些时在重庆的唱红黑打,出现许多不循法律程序,滥用拘捕、刑讯等非法手段,抓捕成千上万人,制造了成百上千的冤假错案。甚至将一些民营企业富商也当作黑社会头目扫除,并非法没收其资产,类似上世纪50年代对资本家的五反和社会主义改造。
我以为,宪政梦的阻力除了利益集团盘根错节、利益固化、既得利益集团阻力外,最大阻力还是意识形态,思想僵化的阻力。不堪回首文革显而易见是不符合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文明发展的正常规律。《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已否定文革。但30多年之后竟然对这个问题出现了反复,似乎认同文革越来越多。文革思维、文革的幽灵还在游荡,仍然摆脱不了人治社会的统治思维,执政党宪政意识还很薄弱,足以看到实现中国梦、宪政梦任重道远。
现代社会,法治宪政始于民主。没有民主,法治宪政是空中楼阁。而没有法治宪政的民主,则是歧路亡羊。现代社会,不存在没有民主有宪政,也不存在有宪政无民主的体制。民主与宪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民主是宪政的基础和前提,才能体现宪政权威和公正。不经过辩论和投票,谁也不服谁,法律无论是从制定的层面还是从执行的层面都缺乏权威,缺乏说服力以平衡各方利益,也就缺乏公正。 反过来,宪政是民主的贯彻和保障,缺少一方另一方都是不完善的。 宪政就是是宪法和民主的内在统一,也是法治和民主的和谐统一,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只有实行民主,才能感觉到法律和秩序是大家共同利益所在,遵纪守法。只有体现宪法法律权威和公正,才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人人守法,尊重政府的管理功能,和谐社会由此而生。
民不选官,官不为民。缺乏民主,官员和执法者不是对人民负责,只要拍好上级就行。缺乏民主,权力就会冲破牢笼,宪法、法律条款就成为摆设,一样很容易滋生腐败和官僚。甚至,法律法规成为繁文缛节,影响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受害常常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
正如刘秩兵的律师所说:当前令人忧虑的法治现状:三大基本法,领导的看法、领导的想法、领导的说法;三个诉讼规则,大案讲政治,中案讲影响,小案讲法律;三个法律效力原则:宪法做给外国人看,法律服从内部规定,内部规定服从领导指示;法治基本状况:严格立法,普遍违法,选择执法。对百姓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严纠。对有权势阶层有法不依,违法未必会纠或从轻发落。
建国以来,如果进行公民教育,健全民主宪政体制。让公民享受到自由、民主、和平、人权、平等、义务、道德、操守、法律、竞争、创新、纳税、保障、环保等构建宪政体制为底蕴的公民教育。享受到宪法赋予经济权益、政治权益、文化权益、社会权益。如有选举、罢免、监督等、申诉权权力等一系列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权力自然而然就会被关在笼子,不仅能遏制领导干部的特权,历史上也不会有林彪的篡党夺权,四人帮的结党营私激烈的勾心斗角的权力之争,需要那么多的政治运动吗?
因为,有了公民教育,实行民主宪政,公民权力得到保障,公民自然履行当家作主的权利与义务,自然天天会与贪污腐败,官僚主义作斗争。需要搞三反五反、四清运动,会出现反右、大跃进、人民公社这三面红旗,饿死那么多人?更不可能出现文化大革命灾难性的浩劫。出现《东方红》一唱就忘了《国际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今天的中国,不管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市场经济等等都需要民主宪政做保障,才能保障社会政治经济的健康和谐发展。 迄今为止,人类找不到比民主宪政更能兼顾和调和公平和效率之间矛盾。是解决社会、经济、政治、道德等问题和解决各种利益纷争最佳的管理体制。
由此可见,中国梦难实现,难在缺乏宪政,缺乏公民教育,缺乏民主。从而缺乏对权力的约束与监督,缺乏宪政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出现领袖和党的权威往往成为最高的行为准则,法律和宪法往往成为领袖和党的附庸,破坏法治和宪政,社会乱象频生,社会不公不义,官员腐败盛行。
2013.3.7 晚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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