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尤德才
我以为,国企改革最大失误是违背十三大“党政分开”精神。
所谓的“党政分开”,就是党政职责分开,也就是党政分工。“党政分工”是指党组织和国家政权职能分开。党组织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划清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的职能,理顺党政之间的关系,并使之制度化,是符合中国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强国企活力的前提。
邓小平是位很务实、很有智慧的管理者。邓小平以他的丰富革命经验和对中国情况的了如指掌曾指出:“效率不高同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作风拖拉有关,但更主要的是涉及党政不分,在很多事情上党代替了政府工作,党和政府很多机构重复。”要长期坚持党的领导,党必须要善于领导。
邓小平于1941年4月15日著文就对“以党治国”论提出尖锐批评:“以党治国’的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邓小平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提出要对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进行改革,解决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问题。他在最后一次“南巡”谈话中,更明确提出:“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反映了邓小平的遗愿。
20世纪80年代,党的十三大已提出的“党政分开”,解决以党代政的问题。十三大报告重申党章规定,“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不是以党代政、包办代替,“党委办事机构要少而精”,党的纪检委“不处理法纪和政纪案件,应当集中力量管好党纪”,企事业党组织的“作用是保证监督,不再对本单位实行‘一元化’领导”,各级党委不再设立“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政府各部门的党组要逐步撤销”……如此等等,使党组织不再凌驾于各组织,法律之上,保证各单组织位各尽其职,才能精兵简政,提高效能,实现法治。
十三大“把党政分开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非常正确,非常明智的。历史经验一再表明,绝对权力就会绝对腐败,最终导致没落,事物过于强大就会走向衰朽。邓小平就政治体制改革的谈话所言,“党政分开”目的在于提高效率,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党政分开”名为解决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不正常现象,是一种比较婉转的提法,以利于各阶层接受。实质上是纠正重走国民党的“以党治国”腐败之路, 最终失去党心民心终被人民所抛弃!
企业毕竟是企业,应按企业的事物发展规律办事,不能因人因政治化而设置,会破坏自我组织、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能力,产生新功能的能力,造成社会组织的振荡和关系复杂化,影响组织自身的发育和成长,未老先衰,提前进入官僚管理阶段。最终会爆发官僚管理危机,组织和社会就会进入动荡。违背规律必受规律的惩罚。
党政不分和党企不分是国企央企的通病。党企不分势必造成党、政、经一体化的央企国企。国企领导人任命大多缺乏民主程序或人事体制弊端,由政府或某人的意思任命,按政府相应行政级别套级。由于缺乏所有者(国民)的监督和制约,被任命国企领导人往往利用国企的资源,捞取政治资本,与地方政府结成利益共同体,控制了话语权,国企也逐渐成为官商混合的权贵利益集团的国企。甚至以改革为名辞退国企职工,把财、物等资源全部被利益集团控制,这些利益集团从经营者变成一个合法的掠夺者,成为不公正的制造者!理应作为“主人翁”的工人地位沦落为“主人空”,利益无保障,命运被决定。所谓的“监督”、“企业民主管理” “以人为本”只能是空话。国企广大职工不能成为国企改革的主体,而是处于被改革的地位。
“党企不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企不分。再说D的机构也不是市场竞争自然出现的产物,影响了管理体制各要素的和谐,造成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自控性”减弱。而且D职人员其报酬与业绩、责任很难考核,即使职工下岗的越来越多,在岗的职工其收入也在相对减少,其收入也不会因此减少;甚至与普通工人竟有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差距;更何况名目繁多的职务消费和各种补贴等等。公平竞争乃效率之母,不公之争乃人祸之源,不公和腐败就会越来越严重。不公平竞争,机遇不平等,严重打击企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能力等敬业的主人翁精神,企业的凝聚力,造成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摧毁国企的生命力。
本人在国企工作10多年,1987年底从一个普通工人调升为车间设备员,负责车间机修工作。最担心问题,竟是在政治学习时间里,生产线的机器出问题。不抢修机器影响生产,原材料腐坏,主任和厂部会问责,抢修机器又怕误了政治学习。为此,经常被书记做思想政治工作,无法入团入党,缺乏政治生命,从而看不到发展希望。曾认识一位业务能力较强,性格有点固执的人,他的同事入党后,一个个走上领导岗位。后来,他的亲戚当上公司领导后,为顺利调升部门经理而入党。大约3年的时间,公司却倒闭了。奇怪的是,随即开办一家与原公司业务相同的公司,生意红火,如今已移民了。
20世纪80年代已提出的是党政分开,解决以党代政的问题。这个问题到现在不但没有解决,而且更严重了。今天国企缺乏活力,国企腐败频传,与没有落实党的十三大已提出的“党政分开”,解决以党代政的问题有很大关系。没有把国企中的D机构和行政官僚体系剥离,造成社会组织的振荡和关系复杂化,破坏自我修复、自我调节、自我控制、自我新陈代谢功能,减弱保持和产生新功能的能力,也种下组织和社会动荡的隐患。
本人始终认为,“党企不分”不仅无助于国企深化改革,而是在自毁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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