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 尤德才
21世纪的今天,中国似乎还是离民主法治非常的遥远。我以为,主要原因是唯物斗争意识形态在中国大行其道。
唯物斗争哲学意识形态只看到事物消极的、破坏性的一面,忽视矛盾的统一性提供矛盾双方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忽视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主要依靠各阶级之间的团结、合作与和谐。唯物斗争哲学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它的阶级性,倡导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等思想,阻碍了民主法治发展。
因为,民主法治的社会是没有分阶级论敌友。人类社会划分为不同的阶级和阶层,各阶层之间及其内部存在着矛盾和冲突是不争的事实。但国家长治久安,构建和谐文明社会所需的民主法治体制,不是要消灭这些矛盾,报复极权(或对手)曾经的压迫,清算一切的革命意识形态。它是一种缓和与化解这些矛盾的管理机制,使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能够和谐相处。社会才能快速健康发展,成为文明创新的和谐社会。 离开民主法治的契约精神、妥协、宽容、尊重、协商智慧的公民文化,脱离法治轨道的“均贫富”、“劫富济贫”等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来解决利益冲突的传统做法只能导致内乱和动荡。
因为,事物都是不断发展变化,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不是固定不变,不断产生和变换。例如,今天的中国谁是资产阶级,谁是无产阶级?今天的中国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吗? 再说,资产阶级未必都是坏人,也有靠勤劳致富的,有的是社会的知识精英,国家栋梁。正当法律程序是民主宪政的重要基础,即使有罪,也不能像“文革”不经过司法程序定罪甚至无辜残害他们,破坏了民主法制。如果按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种 “胜者王败者寇”丛林法则的强权政治的唯物斗争哲学,斗争何时了,社会如何和谐?真的能解决社会矛盾吗?
阶层之差、劳资双方,用斗争方法解决不了阶级矛盾。你胜利了,他失败了,他必然反抗,然后他胜利了,你失败了,你也不会甘心,无穷无止的斗下去,别人为什么不能用同样的办法?随之而来的必然是暴力相争,社会动荡,循环往复,无穷无尽,无休无止,是不可能得到民主法治的,影响了社会的发展。最终仍然会被政客钻空子所利用,无法走出血腥的改朝换代怪圈,社会动荡,产生兴也百姓苦亡也百姓苦的局面。
有谁见过唯物科学社会主义国家(原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过民主法治体制?政府官员廉洁?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这也许是欧洲一些国家的共产党组织,如法共、意共、西共等,几十年前就将马列学说中的暴力革命、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等核心部分抛弃,改走和平的、议会道路之路的主要原因。
也就是说,民主法治是一个“跨技术、跨制度”的管理系统。思想意识形态往往对制度结构起决定作用,是制度的基础和结晶。反过来制度对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具有强化作用。如纳粹文化决定纳粹法西斯专制,只有公民文化才有民主法治的实质。
很难想像充满着打江山、坐江山等“胜者王败者寇”的唯物斗争哲学的思想意识,会有公民文化和有效的民主法治?再好的民主法治也会产生变形的。没有公民文化和公民素质相适应,民主法治也会变得不伦不类。民主法治的核心不仅是选票,更重要是整个社会的民主法治理念环境和公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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